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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商务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6-02-02 17:08
来源: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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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拉萨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拉萨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拉萨市商务局是拉萨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起草商务领域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流通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参与拟定与促进我市商务事业发展相关财税、金融等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建设和城乡商业网点、商品交易市场(现货交易类)规划,以及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三)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物流配送、电子商务、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四)牵头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牵头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对全市拍卖、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商贸领域行政执法。

(五)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食糖除外)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拟订餐饮服务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六)研究提出推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

(七)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及技术目录。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

(八)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与便利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组织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全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跟踪调查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性措施对全市相关产业的影响。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利用外资法律法规规章和外商投资产业政策。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引进项目的跟踪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国家有关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政策。

(十三)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口岸政策,指导协调开展口岸管理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五)“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围绕当好‘七个排头兵’,坚持‘五条工作原则’,助理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创建”职责。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商务局应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组织推进本行业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完善流通供给体系,提高城乡尤其是农牧区流通供给质量,提升流通供给率。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优化贸易方式,培育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动外贸发展上台阶。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建设面向南亚开放通道,加强开放合作,推动形成全方位、宽领域、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拉萨市商务局设5个内设机构及机关党委,分别为办公室、综合业务科(流通业和商贸服务管理科)、市场运行调节和监察科、市场体系建设科、外经贸管理科;拉萨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1个;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综合业务科、合作发展科、监事会办公室(审计科)。以上内设机构均纳入拉萨市商务局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拉萨市商务局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表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预算15116.01万元,比上年减少5816.96万元,减少27.79%,主要原因是:一是2026年外经贸专项资金现还未下达,2024年以提前告知下达2921.23万元二是2025年结转西藏自治区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支出1056.8万元;三是2025年申请拉萨市夜间经济示范区、示范点认定补助资金1345万元。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8.3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5656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需要按照一事一请,目前待报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0.3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2025年因公出国(境)2个团组、4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6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3.02万元,比上年减少42.47万元,下降44.48%,主要原因是:一是2026年伙食补助32.76万元划转至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是本年度减少5人,其中退休3人、调动2人。

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86.8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86.89万元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6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2万元,主要是:党建活动室购置桌椅及文件柜等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35个,资金15111.35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点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拉动消费专项资金

10000

依据《西藏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关于稳经济若干临时性措施》申请市级资金12000万元。通过政府资金引导、企业让利,充分调动行业协会、平台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积极性,撬动社会资源,在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的前提下,实施一系列消费促进举措,稳住重点消费,促进新型消费快速发展,强化消费平台载体功能,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 ⠂ ⠂ ⠂ ⠂ ⠂ ⠂༯font>

目标1:年内开展消费促进系列活动10期,享受促销优惠人数超20万人次; ⠂ 

目标2:拉动消费额超过15亿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 ⠂༯font>

目标3: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促进社零稳定增长

2199

《拉萨市促进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发展奖励办法》(拉政发〔2023〕15号)、《促经济惠民生助企业10条政策》、《拉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拉萨市贸易单位竞赛月活动实施方案>、<2025年拉萨市贸易单位竞赛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目标1:给2023年已公示完毕拉萨市促进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发展奖励资金995万元,2025年需予以表彰的限上贸易单位计划仍参照2023年表彰数量进行奖励,资金995万元;10条促经济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方面包含竞赛月和竞赛季发放209万。

目标2: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经济增长,提升社零发展底盘。

目标3:参与活动贸易单位满意度超过95%。

副食品储备专项资金

363

根据提前告知,申请区级资金363万元,用于区级副食品储备专项。

目标1:储备冻猪肉340吨、冻牛肉300吨、边销茶400吨,质量检测合格。

目标2:逐步提升对相关产业带动和保障应急状态下副食品供应,承储企业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目标3:承储企业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6年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责任编辑:丹增旺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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