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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参展行为 杜绝展位违规使用的警示函

发布时间:2025-09-19 12:00
来源: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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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近期,我局连续收到上级部门通报,反映部分拉萨企业在参展期间存在违规使用展位的行为。针对此类违规行为,上级部门已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具体包括:

1. 取消涉事企业3-5年内在西藏商务系统组织的参展、交流考察活动资格,同时暂停其申请项目扶持资金的资格等;

2. 相应核减涉事企业所属属地商务部门的专项资金分配额度。

此类违规事件已对我市商务领域参展秩序及整体工作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为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现郑重警示各参展企业:请务必高度重视展位使用规范,深刻汲取涉事企业教训,严格遵守参展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展位、转让或转租(卖)展位、空置展位等行为,自觉维护展会秩序和我市商务形象。

特此函告。

                                   拉萨市商务局

2025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宋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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