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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取2026第三届进口商品展览会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7 11:21
来源:拉萨市商务局外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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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开展2026年重点经贸展会项目筹备工作,保障项目顺利推进,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拉萨市商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选取2026第三届进口商品展览会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踊跃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

2026年第三届进口商品展览会

1.项目预算总预算约750万元

2.项目简介本次展会旨在搭建进口商品展示交易平台,促进国内外商品流通与经贸合作,涵盖展区规划搭建、招商招展、现场运营、宣传推广、配套活动执行等全流程相关服务采购,需招标代理机构全程提供专业、合规的招标代理服务。

二、选取内容

1.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专业化服务团队,组织实施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事项,且不得将委托方委托事项转委托他人。

2.入围代理机构应指定专门的服务人员,代表入围代理机构接受和承办我单位具体招标事宜。

3.入围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有关法律和政策开展招标代理活动,应及时与甲方沟通执行情况。

4.入围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政策、招标预算、招标需求,科学设定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编制招标文件。

5.入围代理机构应依据委托发布招标信息、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答疑、组建评审委员会、接受供应商投标(响应)、组织开标评审等工作、发出中标通知书等。

6.入围代理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存、管理招标活动的有关文件。

7.入围代理机构应协助委托方完成采购合同签订,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入围代理机构应及时处理供应商询问、质疑,配合处理投诉、举报、复议、诉讼等。

9.入围代理机构应当恪守廉洁义务,不得在招标中接受供应商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他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入围代理机构不得泄露与本合同涉及项目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0.入围代理机构应提供专业的服务团队,如入围代理机构挑选的人员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入围代理机构须无条件更换有相同资格的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履行合同。

11.凡是入围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代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决不允许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若后期项目因此项原因出现质疑、投诉甚至是通报处罚等情况,责任均应由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三、报名机构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相关业务,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因招标代理业务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的情况。

3.拥有专业的招标代理服务团队,团队人员具备相应的招标从业资质和丰富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实操经验,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流程,具备展会类项目招标代理经验者优先。

4.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独立承担本次招标代理服务相关责任,拥有完善的服务方案和应急处理机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招标代理业务。

四、报名需提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公司简介、团队人员配置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近三年类似项目(尤其是经贸展会、政府采购类)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加盖公章)

5.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加盖公章)

6.招标代理服务方案、收费标准及服务承诺

7.其他可体现公司实力、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附电子版,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或资料不全的,视为无效报名。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每日9:30-13:00,15:3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拉萨市人民政府江苏大道69号216办公室

3.联系方式0891-6323151  联系人:次先生

4.报名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六、选取方式

拉萨市商务局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报名机构的资质条件、业绩经验、服务方案、收费标准、团队实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招标代理机构,评审结果将在相关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合作机构。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机构所提交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及中选资格,并列入我单位合作黑名单。

2.本次公开选取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3.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或取消的,我单位有权终止招标代理服务及合同履行,不承担相关经济赔偿责任。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拉萨市商务局所有,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致电咨询。

拉萨市商务局

2026年47

责任编辑:次仁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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