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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商务局关于培育壮大新型消费相关做法及建议报告

发布时间:2020-05-12 18:04
来源: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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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报送“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步行街发展的做法、问题、建议”(0425-12)要求,现将我局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法

一是将疫情之危化为发展之机,大力发展“互联网+”新型消费。受疫情防控影响,全市各商场、超市人流量大幅减少。为做到既防范人群聚集,又满足群众消费需要,我局积极指导各商贸企业采取线下和线上融合的方式,大力发展线上下单、线下配送到家的销售模式,满足群众消费需求,以粮油肉菜生活必需品网购等为代表的“互联网+”新消费得到快速发展。今年2月以来,我市百益超市、格拉丹东优品超市、大麦超市、圣美佳超市以及八廓商城等大型商贸企业相继开通微信公众号、与美团合作等线上销售平台,填补了我市零售业线上业务的空白,促进了传统零售业线上转型发展。在开展藏历新年年货保供期间,各大超市网上订单达到9261单,销售收入194.5万元,另有美团网上外卖订单超过34万单。

二是县区农村电商建设稳步推进。近年来,我市积极争取实施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通过建设完善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乡村电商服务站点、物流配送服务、农特产品电商品牌营销、农特产品电商供应链、电商业务培训等方面,推动农牧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目前,我市共有2个国家级电商示范县(曲水县、尼木县),同时,市政府自筹资金5800万元在城关、堆龙、达孜、当雄4个县(区)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共建成市级电商服务中心1个、县级电商服务中心3个、乡村服务站点54个。通过培训引导大学生、农牧民等参与电子商务相关工作,已吸纳就业107人,其中高校毕业生94人。2019年各县区电商企业线上线下交易实现1014余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是优质消费供给不足。商品消费、服务消费均存在优质消费短缺问题,高端化、品牌化、个性化供给不足、供需失衡。在商品、旅游、教育、健康等实体和服务消费领域,受交通物流和自然环境等因素限制,中高端和品牌商品供给不足,物价偏高,市场化水平较低,导致赴内地旅游、网上购物等消费外流现象严重。

二是消费环境有待改善。商贸设施建设缺乏统筹,全市商业网点发展不均衡。老城区域商业综合体较多,东城、堆龙等城郊区域商业网点较少、业态不丰富,柳梧、文创、空港等经济功能区商业配套不够完善,农牧区商业配套落后。

三是管理机制尚不完善。缺少与新型消费相匹配的管理体制,消费涉及领域广、部门多,消费相关主管部门又存在职能交叉、重复情况,不能有效统一管理消费升级工作。消费增长目标还仅限于社零总额,且纳入统计的限上企业数量较少。统计监测体系不够完善,样本监测企业数量少且缺少新型服务类消费企业,无法全面反映社会消费真实情况。

三、建议

一是加大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通过市场化手段,积极培育发展型、服务型消费热点,加大医疗保健、娱乐休闲、文化旅游等服务型消费供给力度,围绕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加大定制化供给等新型消费供给,满足中高收入群体层次高、个性化强的旅游、健身等服务需求。强化农畜产品、食药品、家政、健康、文化、旅游、物流等领域行业标准的修订,鼓励企业建立企业标准、行业标准,提升本地产品品牌和服务品质。

二是统筹规划建设商贸设施。编制全市城乡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完善商业网点规划布局。合理布局商业中心,在东城、柳梧、堆龙等城郊片区打造建设一批集商业、餐饮、娱乐等多种业态为一体的区域性商业综合体项目,健全完善相关商业配套设施,优化城市布局和商贸网点结构。进一步改造提升一批高品质步行街,进行统一美化亮化改造,改造升级街区智能导视系统和市政等基础设施,引导支持传统商场升级改造。在城区社区新建改造一批便利店,加快推进便利店行业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在各县区新建或改造提升一批集菜市、购物、餐饮、休闲等于一体的综合市场,丰富百货购物及现代服务等业态,提升县域商品和服务供给。

三是推进“互联网+消费”模式发展。发挥各类企业和服务机构的主体作用,依托电子商务工作对企业管理流程、商业模式等进行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改造,在线上业态、线上服务方面实现更多创新和突破。在城市区域,总结疫情防控期间各商贸企业开展线上发展的成功经验,鼓励扶持全市大型商贸市场主体开展电商平台建设,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同时,加强电商企业培育,重点支持“智慧西藏”、“拉萨净土+”等本地电子商务平台发展,打造一批典型企业、示范网店。在乡村区域,继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建设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和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完善农牧区物流配送等服务,构建农牧区生活消费和农畜产品购销电子商务网络,积极吸引贫困人员在电商产业领域就业。

责任编辑:王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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