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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25 16:03
来源: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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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1.在拉萨市行政区域内登记设立;2.字号传承已满20年;3.具有与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4.具有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者服务;5.具有传统文化背景、地域特色、历史积淀和文化底蕴;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和赞誉;7.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拉萨老字号”应提交以下材料

1.“拉萨老字号”申报表;2.市场主体基本信息、股权结构及近三年经营情况;3.企业征信报告;4.品牌创立时间的证明材料;5.代表性注册商标的权属证明材料;6.传承独特产品、技艺或服务的证明材料;7.主营业务传承脉络清晰的证明材料;8.品牌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的介绍材料;9.市场主体文化的介绍材料和获得社会荣誉等证明材料;10.针对上述材料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承诺;11.认定评审过程中评审组认为确有必要补充提供的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二)填报注意事项

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名称必须与商标注册人或被授权使用人一致。2.企业简介要简明扼要,不超过300字。3.所申报品牌创立时间达到20年证明是申报必需条件,可以地方史志、档案馆的历史档案、有关政府文件等为佐证。如果企业传承因历史原因、搬迁、更名、改制等因素出现断代,需作出说明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断代超过3年不予申报。4.企业传承、文化特色、独特产品或技艺、社会荣誉等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需描述清晰、证据充分、没有争议。5.申报材料统一用纸(A4),必须按申报材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6.证明复印件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申报表需加盖企业和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公章(盖骑缝章)。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具备条件的市场主体自愿申报,2025年4月10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所在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逾期不予受理。(申报相关表格和材料要求可关注“拉萨商务”微信公众号搜索下载)。

(二)初审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条件为上述七大“申报条件”,负责确认材料完整性和申报真实性,2025年4月15日前作出初审意见并附《“拉萨老字号”申报表》(附件1)、《“拉萨字号”申报汇总表》(附件2)、申报材料以及相关会议纪要报送拉萨市商务局。

(三)复审拉萨市商务局会同住建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文物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共同成立“拉萨老字号”认定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认定评审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并提出复审意见。

(四)定审“认定评审委”根据复审意见提出认定意见,形成拟认定“拉萨老字号”名单。

(五)公示“认定评审委”将拟认定“拉萨老字号”名单通过相关媒体及拉萨市商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认定对公示通过的“拉萨老字号”名单作出认定决定,由拉萨市商务局颁发牌匾、证书及奖励资金。


责任编辑:封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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